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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高校

中办国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

时间:2016年08月09日 信息来源:同济大学 点击: 加入收藏 】【 字体: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于近日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后称《意见》),亮出一系列给科研人员“松绑+激励”的政策举措,升级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进一步简政放权,以体制机制改革激发科技事业创新创造活力。
  《意见》指出,《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和《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印发以来,有力激发了创新创造活力,促进了科技事业发展,但也存在一些改革措施落实不到位、科研项目资金管理不够完善等问题。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改革创新、形成充满活力的科技管理和运行机制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特印发《意见》。
  《意见》强调,其总体要求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和创新科研经费使用和管理方式,促进形成充满活力的科技管理和运行机制,以深化改革更好激发广大科研人员积极性。其中,要遵循坚持以人为本、坚持遵循规律、坚持“放管服”结合、坚持政策落实落地等“四个坚持原则”。
      《意见》指出,改进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简化预算编制,下放预算调剂权限;提高间接费用比重,加大绩效激励力度;明确劳务费开支范围,不设比例限制;改进结转结余资金留用处理方式;自主规范管理横向经费。
      《意见》明确,完善中央高校、科研院所差旅会议管理,科研仪器设备采购管理以及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其中,改进中央高校、科研院所教学科研人员差旅费管理,完善中央高校、科研院所会议管理;改进中央高校、科研院所政府采购管理,优化进口仪器设备采购服务;扩大中央高校、科研院所基本建设项目管理权限,简化中央高校、科研院所基本建设项目审批程序。
      《意见》还提出,要规范管理,改进服务。强化法人责任,规范资金管理;加强统筹协调,精简检查评审;创新服务方式,让科研人员潜心从事科学研究。
      《意见》最后表示,要加强制度建设和工作督查,确保政策措施落地见效。要尽快出台操作性强的实施细则,加强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督查指导。
      为了便于更好地理解《意见》精神,财政部、科技部、教育部、发展改革委四部门负责人于日前接受了《中国教育报》记者采访,并就《意见》的总体考虑、《意见》在改进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方面提出的措施、《意见》在扩大高校和科研院所管理权限方面的“亮点”以及如何确保政策落地见效等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相关链接: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
《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http://news.tongji.edu.cn/classid-20-newsid-52193-t-show.html

给科研人员“松绑”“加油” ——四部门负责人就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答记者问:http://news.tongji.edu.cn/classid-20-newsid-52195-t-show.html

 

(作者:佚名 编辑:同济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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